国家下令:医院必须配置这些器械(附清单)!
时间:2020-06-05 来源:互联网
分别来看,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设备配置,满足现场检验检测、流行病学调查、应急处置等需要。
地市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,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。
国家、省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“一锤定音”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,推进中国疾控中心菌毒种库和相关实验室升级改造,支持省级疾控中心菌毒种库、生物安全三级(P3)实验室等建设。
同时,建设可转换病区,扩增重症监护病区(ICU)床位,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-5%设置重症监护病床,“平时”可作为一般病床,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,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,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。
按照要求,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要做到“平战结合”、中西医并重,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。
每个城市改扩建1-2所现有医疗机构。
在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方面,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,实现100%达标。
按照要求,各地将参照《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》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,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,强化相关物资储备。
各地根据实际情况,在每个城市选择1-2所现有医疗机构进行改扩建,原则上100万人口(市区人口,下同)以下城市,设置病床60-100张;100-500万人口城市,设置病床100-600张;
根据方案,建设所需资金,由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地方财政资金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。
具体保障方面,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建设主体责任,要在设施选址、建设材料、施工队伍、设备购置、医护人员队伍配置等方面,全方位支持相关项目建设;
建设内容包括: 加强重症监护病区(ICU)建设,原则上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10-15%(或不少于200张)设置重症监护病床,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。